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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职责

2023-09-09 13:53 来源:云美集 点击:

金融办职责

金融办职责

金融办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区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金融办职责

参考某市辖区的金融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区域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沟通,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制定区域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促进区域金融业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3、组织协调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4、承担政府与金融机构联系工作,做好协调、服务、信息交流工作,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协助、配合中、省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5、监督管理区域内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机构,指导区域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承担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办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指导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引进金融机构及培育金融人才,促进全市金融发展。

三、负责联系国务院、省驻岳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协助国务院、省驻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组织目标考核。

四、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六、组织推进全市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八、负责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范内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

九、指导地方性金融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