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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始末

2024-09-07 15:03 来源:云美集 点击:

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始末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00多年。有人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中国主动加入国际体系的起点,此言不虚。回顾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曲折过程及在战后和会上遭遇的难堪,可以看出中国在迈出民族独立步伐时所经历的种种困难。

围绕对德宣战问题发生的国际关系

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中国政府采取了“局外中立”的外交政策。袁世凯帝制失败以后,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掌握了北京政府的实权。他从收回德国租借地的角度出发,主张参与对德战争,以避免日本人借机滋事,却遭到国内外各种政治势力的阻挠。

围绕对德宣战问题发生的国际关系,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与美国的关系,因为美国是最早实质性劝说中国对德绝交的国家;二是与日本的关系,这是最关键的一环;三是与协约国的关系,这也是影响中国对德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与德国的关系,主要是德国对中国国内各派政治势力的影响。

芮恩施在北京美国公使馆

美国劝说中国对德宣战,是在1917年2月2日德国正式宣布实行无限制的潜艇战政策以后。美国以侵害其海外商业利益为名于2月3日宣布对德绝交。2月4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接到美国国务院的电令,告知美国已经对德国断交,希望所有中立国家都能同美国采取一致步骤,并请他将这一情况通知中国政府。芮恩施据此向中国上层人物进行游说,但是当时中国国内的主流舆论都不倾向于与德国断绝外交关系。一是因为那时德国对华颇表好感,中国国内反德情绪不强;二是日本早已对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虎视眈眈,中国政府特别担心日本趁中国参战之机控制中国的军事和行政。

日本开始并不希望中国参战,甚至反对中国对德国提抗议,它企图独吞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但日本看到美国怂恿中国参战并保证中国免受他国的侵略和干涉后,立即改变了态度,不但不反对中国对德国提抗议,而且极力鼓励中国对德国绝交。这是因为,1917年2月至3月间,日本先后同英、法、俄、意4国达成了秘密谅解,日本以维护4国在华权益及促成中国参战为条件,换取了4国政府对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益和太平洋上赤道以北岛屿的保证。另外,日本把促成中国参战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防止中国倒向美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分为两大阵营,一方是以德国、奥匈帝国为主的同盟国阵营;另一方是以英国、法国、俄国和意大利为主的协约国阵营,后来日本也加入协约国方面。早在1915年10月,英、法、俄3国就谋求中国加入协约国,意图利用中国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来支持战争。中国政府就此提出3项条件:(1)协约各国须垫款300万英镑,为中国整顿兵工厂之费用,并聘请英、法专家协助中国生产军火,以供应协约国;(2)列强未得中国同意,或不请中国参与,不得再订关于中国之条款;(3)上海租界不得藏匿中国罪犯或谋推倒政府之政治党人。但是,由于日本的坚决反对,协约国的意图未能实现。至1917年德国宣布实行无限制潜艇战后,法国驻华公使康悌于2月24日代表协约国通知中国外交部,若能与德国绝交,可议重订关税、减免庚子赔款。3月19日,英、法、意、日、俄、比、葡等7个协约国公使致书于外交部,劝中国加入协约国。

段祺瑞

为了阻止中国倒向协约国,德国驻华公使辛慈四处奔走,采用“银弹攻势”即贿赂中国政府要人的做法,试图使中国继续保持中立。德国方面想到的首要贿赂对象是掌握实权的段祺瑞,但遭到了段祺瑞的断然拒绝。德国还对地方军阀进行了拉拢。辛慈在回国前夕,“至徐州访问张勋,无偿地给予枪一万支、炮三尊,并约定德华银行资金供其使用”,“武器约在4月间由天津运至徐州”。为了阻止中国对德宣战,可谓不遗余力。德国人的这些活动,对中国对德宣战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至少是加剧了中国国内的矛盾。

对德宣战问题在国内引发的矛盾冲突

根据外交程序,中国政府对德宣战要经过抗议、绝交和宣战3个阶段。段祺瑞及其内阁,在对德抗议、绝交阶段还算顺利过关,但在宣战阶段却遭受到了重重阻力。

第一个方面的阻力来自大总统黎元洪。黎元洪并非不关心中国在国际上的利益,但是,他向来访的美国公使芮恩施表达了一种隐忧:“采取一项积极主动的对外政策,尤其是万一导致战争,那岂不会加强军方的势力吗?”芮恩施对此持有一种很乐观的看法:“依我看,这样一件非常的大事肯定会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它能够把军队置于它作为一个国家机构的适当地位,并防止从袁世凯那里继承下来的拟封建主义的进一步发展。”

黎元洪身边的谋士也劝说他:“段若参战即大功告成,必先倒段。段去,仍由后任者实行参战,则成功自我也。”受此影响,面对参战会给中国带来的好处,黎元洪并没有理会,而是处处为段祺瑞设限。这样做的后果便造成了一次非常严重的府院冲突。1917年3月4日,段祺瑞偕内阁成员到公府谒见黎元洪,请求他在前一天内阁会议上通过的对德绝交案上用印。但黎元洪认为,对德断交是宣战的先声,而宣战是要经过全国人民同意的,因此绝交案必须经过国会表决通过才能签发;同时,宣战媾和是大总统的特权,总统在这个问题上有发言权。因为谈话间“声音略重”,段祺瑞与黎元洪发生了争执。当天下午,段祺瑞负气出走天津,并打算辞去国务总理的职位。虽然后来黎元洪做出了让步,段祺瑞于3月6日晚由津返京,但府院之间的矛盾冲突却为社会各界所知,引发广泛关注,更加剧了这一问题的复杂程度。

梁启超与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合影

第二个方面的阻力来自国会。黎元洪坚持将宣战问题提前转到国会进行表决,在无形中就与国会形成了联盟。这样一来,“府院之争”就发展为了“院会之争”。当时国会的主要政治力量及其态度是:(1)国民党,以吴景濂为领袖,消极地持反对态度;(2)进步党,以汤化龙为领袖(国会之外是梁启超),积极地赞成参战;(3)政学会,有杨永泰等人,以同系阁员谷钟秀、张耀曾等人的意见为准;(4)宪政讨论会,从国民党分化出来而又不愿意改属他党之人,由江天铎主持,倾向于政府的主张。国会中的反对参战力量是极其强大的,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的分析很是深刻:“国会中研究国际法者正不乏其人,但不从此案利害悉心研讨,上焉者以政治为转移,次焉者以感情为向背,此则不能为国会讳也。”“以政治为转移”,这是国会议员不顾国家利益、纯以本团体利益为重的绝佳概括,也是对德宣战案在国会难以通过的根本原因。

第三个方面的阻力来自国内地方军政长官。其中除西南军阀坚决反对对德宣战以外,属于北洋系的一些地方军政长官也有持反对态度的,以冯国璋和张勋两人为代表。1917年2月10日,冯国璋致电大总统黎元洪,“主严守中立态度”; 2月14日,又派亲信胡嗣瑗入京,代表其陈述时局主张,反对加入战团。2月23日,冯国璋进京调解府院冲突,与段祺瑞多次交换意见后,转为赞成国务院的外交方略,并答应段祺瑞一起说服黎元洪。但是,到了4月8日,冯国璋却致电政府,反对加入协约国。与段祺瑞有着密切关系的冯国璋都不支持对德宣战,他又是副总统,可见反对力量有多大。张勋的情况与冯国璋不同,他是想通过离间黎、段而达到拥清废帝复辟的目的。至于其他的地方军阀反对参战,是害怕一旦参战后,势必要抛弃了地盘、权位、财富和娇妻美妾,可能还要率兵远赴欧洲打仗,敌人又是最善战的德国陆军,所以多与段祺瑞唱反调。

第四个方面的阻力来自国内舆论。反对参战舆论乃是由一个名叫“外交商榷会”的组织发起。该会是由国会中反对参战的国民党议员组成,1917年2月18日正式成立,中坚分子为唐宝锷、马君武等。2月25日,唐宝锷等人提交了一份“万言书”,严厉质问段祺瑞对德抗议,并限段氏于5日内答复。由于段祺瑞对这份“万言书”置之不理,外交商榷会遂于3月初两次通电全国,借以对段祺瑞的外交决策施加舆论压力。3月下旬,梁启超从天津致书国际政务评议会,在这封名为《绝交后之紧急问题》的附件中建议政府应当尽早参战。可是,梁启超的这封信立即在国内媒体上引起一场关于参战与否的公开辩论,反战论逐渐占据了主流地位,给段祺瑞政府的参战政策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对德宣战给中国带来的好处

尽管面临着国内外的重重阻力,段祺瑞还是通过种种手段,最终实现了对德宣战的目的。1917年8月14日,中国政府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对德宣战,自此加入协约国对德奥集团作战。中国选择在8月14日对德奥宣战,也是有深意的。17年前(1900年)的8月14日,有德奥两国参加、以德国伯爵瓦德西为总司令的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在8月14日对德奥宣战,也蕴含向德奥复仇之意。

中国军事代表团在伦敦和平日胜利大阅兵上亮相

对德宣战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即时兑现的现实利益。1917年3月14日,以大总统令宣布与德国断绝外交关系时,中德间的现行条约不因此而废止,仍保护在华德国人生命财产的权利,令主管机关依据国际公法规则,拟具保护德国侨民章程。对德国政府的特殊政治权利,则加以收回。德国撤回驻华领事,委托荷兰公使代为照顾在华利益,德国在华领事裁判权遂发生问题。3月15日,北京政府颁布《审理德人刑事诉讼章程》,宣布:“除关于刑律所载一部分之刑事诉讼及关于治安事件,应由中国法院审理外,所有德国人民民刑诉讼事件,向由德国驻华领事审理者,暂许代理德国利益之荷兰领事审理。”收回了大部分领事裁判权。荷兰公使虽提出抗议,但无济于事。北京政府还收回德国在天津、汉口的租界。3月28日,内务部公布《管理津、汉德国租界暂行章程》,改设特别区。

中国政府在收回天津和汉口德国租界的同时,解除了中国境内的德军武装,中国政府应该支付给德国的赔款、欠款均停止交付,将这些钱提存中国银行。荷兰驻华公使公然送来了一个照会,声称他受德国政府的委托,代管德国在中国的利益,中德并未宣战,中国政府不能适用对待敌国的办法,没收德国的利益和财产;英、法两国的驻华公使则要求将上述款项提存外国银行。但是,中国政府一概未予允准。此外,德国人在中国海港内停泊的商船均被没收,禁止悬挂德国旗帜的船只在中国内河中航行,德国驾驶员之执照亦被撤销。德国在南京江面的两艘炮舰,亦被南京地方当局羁留。

除去收回丧失于德、奥的不平等利权外,中国从协约国方面也收回一部分利益。9月8日,协约国方面照会中国外交部:其一,同意庚子赔款暂缓5年偿还,不另加利息。俄国只允暂缓一部分。永远撤销对德奥的赔款;其二,增加5%关税,具体办法设一专门委员会来研究;其三,天津周围20里内中国军队可以暂时驻扎,以防范德奥两国侨民的非法行动。

12月25日,财政部、农商部及税务处拟具《国定关税条例》8条,呈准公布。这个条例原只为对德、奥而设,战后审订税目则例,对无约国商民一体适用;有约各国之货物,仍依据条约的协定。《国定关税条例》的实施,是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的第一步。

对德宣战给中国带来的第二个好处,是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凭借着战胜国的地位,中国政府试图逐步修订不平等条约,争取成为国际社会中平等的一员。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开幕,26个战胜国派代表出席,商议战后如何重建和平。3月8日,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德、奥和约中应列条件说帖》,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次以战胜国身份对战败国提出要求。说帖强调:“中国政府之意愿,大要在使从前用威吓手段或用实在武力,而向中国获得之领土与权利产业,仍归还中国,并除去其政治、经济、自由发展之各种限制。”具体条件共有9款:(1)废止战前各约章,收回胶澳租借地及山东路矿权,并声明:为推行工商业机会均等主义,拟将青岛及鲁省他处开放;(2)缔结平等商约,绝除最惠国条款;(3)脱离《辛丑条约》;(4)在中国境内之官产无条件让渡;(5)赔偿中国与人民之损失;(6)中国政府保留权利得照大会将来议决办法提出赔偿战费之要求;(7)偿还收养俘虏费;(8)归还辛丑年掠去之中国钦天监仪器及他项美术物品;(9)批准禁烟公约。这些要求多为大会所接受。但是,由于列强联合出卖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利益给日本,中国代表提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中国国内爆发了大规模的学生运动即五四运动,最终中国代表没有在对德和约上签字。

1919年7月19日,为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取得胜利,协约国在伦敦举行了和平日胜利大阅兵。参加该次阅兵的国家有18个协约国成员和18个宣布支援协约国的国家,基本上都派出了各自的军事代表团参加阅兵。阅兵式中,唐在礼中将率领的中华民国军事代表团表现非常突出。代表团虽然只有7位军官,但他们全都骑着战马,军容严整,英姿勃发。唐在礼领头,胸前挂满了战功勋章,手持马刀,目光坚毅,颇有大将风度。紧跟在他身后的一名副官手持民国初年的五色国旗,身旁有手持马刀的另外两名军官护卫。后面的一名副官手持陆军军旗,也有两位军官护卫。这7位军事代表团成员全都燕颔虎颈,气宇轩昂,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和选拔的精英。他们在行进时始终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就连身下的坐骑也都是大小相仿,步调一致。在挤满人群的伦敦大街上,这成为代表中国新形象的一次惊艳亮相。

中国军事代表团之所以能够在伦敦和平日胜利大阅兵上亮相,是与中国对协约国获胜作出的贡献分不开的。整个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共有大约14万华工在法国战区服役,他们从事装运和卸载工作,建筑铁路,维修公路,还冒着枪林弹雨在前线修筑了数百英里的战壕,所作出的贡献不亚于同样数量的士兵。而且,他们还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整个一战期间约有4000名华工牺牲在欧洲战场。除去华工的贡献以外,中国政府还在军火方面给予协约国援助。据梁士诒回忆,援助协约国的枪支早在1915年11月就准备好了;1916年1月,中国海军派两艘船将这些枪支运到香港,秘密交给英国,总数是2.4万支步枪以及数量不详的各类大炮。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很遥远的事情,甚至有许多人都不清楚中国曾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这回事。但这是一段我们不应该忘记的历史。